执业期间,办理了大量的非诉讼和诉讼法律事务,所办的典型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广州金广实业有限公司清算、广州信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特别清算、香港侨威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境内外资企业股权、中国邮政局工会深圳市委员会清退员工集资、梅州市下属梅县等九家电力公司资产无偿划转给广东电网公司、贵州省荔波县物资局地块旧城改造开发等专项法律服务等。
在案件执行和债权追收方面有丰富的实务经验,先后代理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白云支行,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东山支行,中国工商银行南方支行不良资产的清理和追收,广东驳运公司海事案件执行等案件,以良好的实绩获得了当事人的较高评价。
在刑事诉讼领域具有较丰富的诉讼经验,特别是对办理贪污贿赂案件、走私案件、毒品案件等经济犯罪案件经验丰富。曾多次为各被告人进行成功辩护,取得良好效果。
熟悉中国诉讼、仲裁法律程序和实践,在公司法律、合同法律、刑事法律等方面有着较强的实践经验,尤其在公司股权资产转让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、房地产开发等方面和刑事法律方面实务经验丰富。
先后担任过广东祥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、贵州德万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、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广东全科健康管理有限公司、广东省盐业集团广州有限公司、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、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、广州市百草园图书有限公司、广州新太宗医药有限公司、广东新中体育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公司及八局一建广州公司、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、广东省交通集团下属广东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、广东梅平高速公司有限公司、广东梅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、广东平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中外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。